几天前,我在邮局办业务时,听到了营业员大姐的吐槽:
“你是不知道几天前来了个小子,一次寄了几十件不要钱的水陆路盲读!我们还不敢不收,怕投诉!”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滥用国际盲人读物的问题引发了不少邮友的讨论。有人发帖说是为了作“邮路测试”,有人是为了收集退信,有人是为了集邮做首日封,总之,支持者众。反对的声音也不少,说不是盲人却用盲人读物是浪费公共资源、浪费运能,以至于上升到人身攻击——我曾经在某社交平台的盲人读物帖子下面看见评论“你这个爱贪便宜的小讨厌”。更有厉害的人物说要给S P B 提意见取消国际盲人读物免收水陆路邮费和挂号等附加业务资费的,也不知道他最后提了没有,实在是神仙打架。我议论文写得不好,但还是希望今天在此发表一点议论,见笑于大方之家,还请大家海涵。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盲人邮件,以及盲人邮件的资费减免。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第67条规定有详细说明,基本上是翻译了万国邮政公约的对应条目。
盲人邮件为保障视障群体的基本通信需求和特殊需求,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盲人邮件邮资减免制度的存在毫无疑问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当然,以上内容也可以反着看:
1、收、寄件人不必都是盲人,原寄邮政和终到邮政也不能核查另一方的收/寄件人是不是盲人;那么谁负责保证这些盲人邮件不会是两个会盲文的视力正常者寄的?
2、可以寄给盲人机构函件,因此内容物也可以是一般信函而不是盲人专用纸。那么验视封装的时候让不让寄不是盲文写的纸?
3、可以寄物品如盲杖、录音带甚至盲文打印机,那么有没有规定此类物品在退回时要不要收退包费?
我在写这些话的时候就在想,我们国家的邮政爱好者还是太善良了,竟然没有顶格寄七公斤的盲人邮件大包裹玩。那么,别的国家有没有把盲人邮件当集邮品玩的呢?也有,我在小红书上就见过。如何解释拿这东西收集退信的呢?希望万能的网络和万能的网友能告诉我答案。
可以确定的是有一些国家在万国邮政联盟Convention Manual里的Article栏里声称只在特定条件下处理盲人邮件,如法国、冰岛等等。我国未做此类声明。当然,规定收寄件人双方都是 盲人或盲人机构也不现实。同时,现在能收上来平信欠资的地方应该都没几个,真规定严查,也不一定能执行。
我个人认为,有的东西干就干了,但是非常希望各位能给收寄局打个码。在咱们所处的这个邮政实体的管辖范围内,十里不同规、百里不同矩的现象是出名的,在A分公司能办的事情到了B公司就不一定能办,今天能办的事情明天就不一定能办,有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违规,随便拉两个支局长可能说的都不一样。寄件人和收件人是不是盲人或盲人机构,寄件人心里最有数。如果让谁看到了这些帖子,一眼看到收寄局,好嘛。虽然没有规定乱寄盲人邮件的罚则,但是收寄局和收寄人员不是很好拿捏的吗?虽然这种寄一大堆“盲人邮件”的用户往后去邮局,营业员怕挨投诉还得接着,但是这种为了自己的爱好就影响别人工作的行为真的好吗?那点工资啊,我不是干这行的,我都心疼。
有人和我说“这是人家的工作!”或者“我付了钱的!(指航空或SAL附加费)”,那么确实一点毛病没有,您说就是您对。
另外,现在针对盲人邮件的问题还只是道德层面的争论,但是归根到底,应探索制度上的预防方法。
现在在盲人邮件领域发生的不管是“钻空子”还是“合理利用规则”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某些《规则》的不健全,而这些《规则》有的甚至是企业内部资料,不得外传,还有工作群的各种通知,给辩论双方取证都带来了不小的困难。而这些规定,有的还从未认真执行。比如,有几个地方收寄国际挂号信函是把条码贴在左上角的?某些管理人员,我们这些用户在这里争论一点点小小的条目和表述问题真是打扰您了,但是希望麻烦您能像之前的“国际优惠资费信封”和邮资机戳那样的回应一下大家的关切啊!
对于盲人邮件,我的一点点想法是:水陆路资费、回执费、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名址费应该免,这样可以保证送达率和减少中途抛毁及冒名签收的概率。应该全员强制挂号,不收取挂号费用。挂号邮件涉及查询及赔偿,这对于付了挂号费走同样邮路的其他邮件不公平,因此这种免费挂号服务针对客户应只能确认邮件状态,不能索赔。客户可以提出查询。当发生丢失损毁或 久查不复时,原寄邮政应按标准索赔,以保证寄达邮政和经转邮政的服务质量,但是赔偿金由原寄邮政持有,不得支付给寄件人。允许客户在交寄时提出支付挂号费用的请求,此类自费挂号的盲人邮件的赔偿金可交寄件人所有。
另外,应在收寄邮件时进行区分,由收寄经手人确认并在封面上批注和签章寄件人是否是盲人或盲人机构,可以做一个专门的副戳用于标记;对于寄件人是盲人或盲人机构的,投递局不论收件人情况均正常处理;对于寄件人不是上述特殊群体的,投递局应确认收件人是盲人或盲人机构后投递*,否则应向原寄邮政收取水陆路基本资费的应得部分和附加费的应得部分(具体应得部分的结算方法在Convention Manual里有介绍),并收取由UPU确定的指导价的特别处理费。以上费用由原寄邮政归垫,原寄邮政可以根据其国内法令向寄件人索要相关费用。

对于无法投递的自费挂号盲人邮件和由盲人/盲人机构寄出的各类盲人邮件,应比照信函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由非盲人/盲人机构寄出的免费盲人邮件则可不予退回
*:确认方法应按照寄达邮政国内法令和邮政规章要求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记录在邮件经转节目中备查询。
对于个人的核验,由各邮政自行制定标准并对核验结果负责;对于寄件人或收件人为盲人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其在地址中插入类似 IBRS许可证号之类的许可证号。对于寄往和寄自无登记证号的盲人机构的盲人邮件,一律不予收寄。对于寄自盲人机构的盲人邮件,由收寄局负责核验;对于寄往盲人机构的盲人邮件,由投递局负责核验。
发现假邮票了,各国邮政都要写报告书(Report)给有关方面并用公事挂号信封装载涉事邮件,还要逼着收件人说出寄件人真实信息才能把相关邮件交给寄件人,原寄邮政可以根据国内法令以 欺诈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用假邮票是以欺诈手段支付邮资,那么伪造收件人信息以使用盲人邮件服务是不是以欺诈手段获得邮资豁免资格呢?为什么不能追究呢?
就像再分配制度一样,要让盲人邮件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上述回收封皮的措施借鉴了印刷品专袋的处理流程。
最后,我要申明一点,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批判谁,只是表达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并且希望听听大家的一些想法,仅图一乐,请大家千万不要看完这篇瞎写的文章就上火了。欢迎各位批评、补充、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
发表回复